【导语】:10月25日深圳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11月1日起无房职工公积金提取比例提高至100%!
1、无房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100%提取
提取条件
不设户籍、年龄限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即可。
办理方式
已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月提取额将自动调整为职工本人的月应缴存额,无需重签协议。
2、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提取条件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办理方式
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预约到银行网点线下办理。线下办理需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户口簿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提取条件
承租本市公租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办理方式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到银行网点线下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仅凭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以办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温馨提醒,多子女家庭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职工如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在首次到银行网点办理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期内租房提取资金将每月定时、自动划转到联名卡账户。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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