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深圳市住房建局发布的最新公告,7月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将调整为41190元。
1.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上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3倍)。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60元。
注意:202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41190元,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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