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工商注册(行政许可登记)及税务登记均在南山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构)(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区块,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高尔夫、房地产开发类企业)。
企业(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一)重点企业;
(二)重点工业企业;
(三)专精特新及商贸物流企业;
(四)金融类企业;
(五)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
(六)军民融合类企业及机构;
(七)中小型文化创意类企业及体育产业类企业、旅游类企业;
(八)现代高端及专业服务业;
(九)社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十)“南山领航卡”持卡人及留学人员所创办企业或组织。
以上申报类别涉及的分类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配额上限、评分细则等可见《南山区2023年度面向企业(机构)定向补租评分标准》(下称《评分标准》)。
其他注意事项(包括总部企业与下属企业的合并申报、调剂分配问题,人员享受条件等)可见《关于南山区2023年度面向企业(机构)定向补租的有关提醒》。
补租标准
住房补租最高享受额度不超过2万元/年/人(个人最高享受额度=符合条件的月数÷12×2万元/年/人),享受期限(补租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房补租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发放至企业(机构)指定账户,再由企业(机构)在2024年5月31日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或用于租赁我市市场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
本年度住房补租资金将分两次发放至申领到的企业(机构),首次在2024年2月左右发放(50%左右),第二次在2024年4月左右发放(50%左右)。如发现企业(机构)改变在南山区纳税义务、统计关系的,则未发资金不再向该企业(机构)发放;如发现企业(机构)不配合住房补租资金的核查整改等,则未发资金暂缓向该企业(机构)发放。
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6日(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或未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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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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