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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