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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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至2020年的8月31日。
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
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
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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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2、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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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 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少应到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并实际居住,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2、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罗湖区将继续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学位申请人应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络中心登记完善人口居住信息。
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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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2、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3、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申请房锁定。
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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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此次疫情影响,2021年在我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盐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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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户籍儿童
(1)自有产权房者
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二)非深户儿童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
非购房户《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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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龙岗区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办理租赁凭证和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2.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注意:
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大鹏新区
1、租房材料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锁定范围扩大
从2021年起,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
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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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方便群众,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同时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2)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