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限行公告

2020-12-22编辑:timayy

(三)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不受本条第一款限行措施限制:

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注意:原《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防疫期间调整我市货运限行政策的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实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施行,2020年6月22日开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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