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包括激励对象和方式、激励条件和标准、激励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等)、激励名额、工作保障等五大点。
深圳垃圾分类激励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2.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
(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2.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三)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
1.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
(四)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
1.通报表扬。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3.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