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在月底前可申领这些补贴

2020-12-17编辑:timayy

1.基层就业补贴

申请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申请条件

1、在中小微企业就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在该企业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② 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③ 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2、在社会组织就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并在该社会组织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② 与该社会组织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③ 在该社会组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3、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

② 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③ 该岗位就业期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注: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被派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不享受上述补贴。

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3000元

申请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含第3个月)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补贴申请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2、符合条件且处于政策过渡期的申请人(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毕业生),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办理流程

1.打开“i深圳”App,在首页点击“区级服务”。

2.选择申请人就业单位注册的行政区,在专区页面点击“个人办事”,于“部门分类”标签栏选择“深圳市某某区人力资源局”(以宝安区为例)。

3.之后,下拉找到“基层就业补贴”并点击进入申办页面,按页面提示填写表单、上传材料、核对信息后提交即可。

此外,在“个人办事大厅”页面首部搜索栏,输入“基层就业补贴”,也可直接跳转至各区申办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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