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标准
500元/人·月,补贴上限:500万元
企业根据参保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每家企业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3个月。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
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四、补贴项目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在2020年度内选择申请以下其中一项以工代训补贴:
1.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纳入我市统计部门2019年统计范围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大型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外贸行业大企业需在2019年开展进出口业务,且在本市形成进出口数据。
2.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纳入我市统计部门2019年统计范围的其他行业大型企业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3.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当期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4.其他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五、办理时间
企业应在2020年12月28日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报(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六、申报流程
1.符合五个行业大型企业、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申请条件的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以工代训申领补贴人员维护”选择申报月份↓进行批量人员维护。
2.符合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其他中小微企业申请条件的企业点击“以工代训单位导入人员”↓下载模板填写申报年月↓导入符合条件的员工。
3.人员维护/导入完毕后↓点击首页“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选择以工代训补贴—“在线申办”↓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七、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