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省医疗保障局1月12日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该通知罗列了可以报销的新冠治疗药物目录。赶紧看看哪些药能报销吧。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保门诊支付工作,保障参保人用药需求,1月12日下午4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目录内药品参照甲类药品管理。
本通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此前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记者从广东省医保局了解到,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保障参保人用药需求,确保人民群众平稳渡过感染高峰期,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等规定,1月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广东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共收集治疗新冠感染的215个西药、460个中成药、75个医院制剂,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相关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涉及药品和广东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构成。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参照甲类药品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目录》的实施,规范了新冠感染参保患者门急诊的用药管理,对新冠感染参保患者到基层就诊提供更大力度的保障,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更好地满足新冠感染参保患者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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