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19日,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下月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实施时间
2021年6月1日起
试点内容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实行“跨省通办”,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举个例子: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但按照试点要求,这次广东省是试点省份之一,因此,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广州市进行婚姻登记
试点期限
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跨省通办”需要提供什么
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其他人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