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爱帮扶”行动
(一)帮扶对象
对深圳已建立基层工会的单位,2019年12月以来经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在职职工。
(二)帮扶标准
由深圳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关爱帮扶金(一次性发放,限申领一次,不可重复领取)。
(三)申请时间
同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深圳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范围,有效期限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不设免责期,对保障期间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职工按规定给付相应互助金,为患病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关爱帮扶。(申请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被刑事处罚的不予救助)
(四)申请材料
①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各定点收治医院确诊病历;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以申请人本人姓名为账户名的深圳银行卡复印件。
(注:如本人确实无法准备申请材料,可由所在单位工会填写申请表并盖章申报,其他材料待申请人痊愈或疫情结束后补齐,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即可。)
(五)申请流程
①提出申请
由职工本人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②逐级审核
全市各级工会逐级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③基金会审批
以区、产业工会为单位,每批次申请材料汇总提交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经审批后,由基金会向帮扶对象发放救助金;
④救助金发放
救助金采取实名制银行卡发放。
新冠纳入互助保障计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深圳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范围
(一)纳入期限
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
(二)保障金额与对象
不设免责期,对保障期间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职工按规定给付相应互助金,最高65000元。
(三)申请材料
①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互助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被保障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重抄一遍身份证号码);
③被保障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重抄一遍银行账号);
④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理报告、CT报告(须加盖信息科或病案室红色印章);
⑤同意职工保障互助会前往其所治疗医院查阅病案的委托书;
⑥各定点收治医院确诊病历。
(四)申请流程
①提出申请
申请人(经办人)填写互助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工会章)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②提交市互助会或代办处
注意:前往窗口办理或邮寄均可。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5号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一楼5号、6号窗口;
电话:0755-83288836
③给付/拒付互助金
注意事项:如若各位职工小伙伴,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属于可申领对象,则可拨打电话:0755-83288836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