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重大疾病险参保指南

2021-01-12编辑:Renee
【导语】:1月12日,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上线,市民可以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进行投保。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什么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按照最新2020版重大疾病定义开发的新型重大疾病类产品,为深圳市民量身打造,可满足市民对重大疾病保障的急迫需求。目前,专属重大疾病保险已完成开发准备工作,定于2021年1月12日正式上线销售。

保险产品性质

定额给付型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参保对象

除了中国居民,在深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持非中国居民身份证人员也同时可以投保,包括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等

保险购买

被保险人投保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身体健康条件及其他承保条件;

出资人与被保险人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

出资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仅限“本人、父母、子女、配偶”。

(购买保险的身体健康条件及其他承保条件建议向保险公司咨询。)

投保方案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保期不同,一共有3种投保方案,可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人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保额相应累加。

1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9周岁(含);5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5周岁(含);10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0周岁(含)。

保障内容

购买“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后,被保险人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具体见文末),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用于弥补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以及保障后续的长期康复需求。

保险意义

一次性获赔的金额,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与专属团体医疗险相互补充,共同为被保险人组成抵御人生高危风险的“健康保障盾牌”。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保费相关条件

① 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余额不高于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

② 购买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

③ 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投保方式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2021年1月12日后,在线上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进入办理页面。

进入办理页面后,可视自身情况随时向11家已获得产品销售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投保。

通过验收的商业保险公司名单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提供保障的28种重大疾病:

第1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

第2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心脏瓣膜手术

5、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6、主动脉手术

第3类:与脑中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7、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8、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9、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0、深度昏迷

11、瘫痪

12、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3、严重脑损伤

14、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1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第4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16、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7、严重慢性肾衰竭

1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严重慢性肝衰竭

20、双耳失聪

21、双目失明

22、语言能力丧失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严重克罗恩病

2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第5类: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第6类:其他重大疾病

27、多个肢体缺失

28、严重Ⅲ度烧伤

温馨提示:以上28种疾病名称仅供参考,具体释义详见产品条款“重大疾病释义”。

编辑:Re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