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重大医疗保险保障内容

2021-01-12编辑:Renee
【导语】:据深圳医保发布的消息得知,购买“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后,被保险人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具体见正文),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

保障内容

购买“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后,被保险人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具体见下文),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用于弥补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以及保障后续的长期康复需求。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提供保障的28种重大疾病:

第1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

第2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心脏瓣膜手术

5、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6、主动脉手术

第3类:与脑中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7、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8、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9、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0、深度昏迷

11、瘫痪

12、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3、严重脑损伤

14、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1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第4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16、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7、严重慢性肾衰竭

1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严重慢性肝衰竭

20、双耳失聪

21、双目失明

22、语言能力丧失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严重克罗恩病

2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第5类: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第6类:其他重大疾病

27、多个肢体缺失

28、严重Ⅲ度烧伤

温馨提示:以上28种疾病名称仅供参考,具体释义详见产品条款“重大疾病释义”。

举例

编辑:Re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