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10日,深圳首批可售型人才房正式接受申购申请。从这一批次的可售型人才房中,我们可以看到可售型人才房的认购条件。具体见正文分享。
可售型人才房不需要轮候,但是对申请的学历、户籍、社保、年龄等都有一定要求,具体见正文分享...
申购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符合其一:
①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②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
③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含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2、户籍要求: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意: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深圳市户籍条件的限制
3、社保要求: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意: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4、购房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年龄要求:
单身居民提出认购申请时,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年满35周岁。
共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
2.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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