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防疫政策如下:
1、5月8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连返连人员(含旅途中转),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均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接受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和解除隔离后的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5月8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对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的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人员,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