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疾控中心:给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旅居史的抵湘人员告知书
1、请2020年12月15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的相关人员(包括务工、旅游、探亲、返乡大学生等),立即主动向所在地市州、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址等。
2、市州、县级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开展登记核实、管控等工作。请配合社区开展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报告。
3、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告知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4、鼓励广大民众发现有告知书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后,及时向所在地的村镇、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报告或者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报告。
株洲:有河北省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告
1、河北入株人员主动报告
请2020年12月15日(含)以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入株人员:务工、旅游、探亲、返乡学生等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或有关部门主动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址等。
2、防止人员聚集
请配合所在社区开展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人员聚集,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报告。
3、不得故意逃避、瞒报、谎报
在有关部门的排查过程中,不得故意回避、逃避、瞒报、谎报,否则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对有入株返乡计划的人员尽量劝返。
湘潭:鼓励员工工作地休假
1、严格个人防护
市民须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商场、超市、市场可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个人应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2、减少人员聚集
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家庭私人聚会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4、严防境外输入
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向社区及时报备,严格落实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入境人员严格落实“14+7+7”政策,对已实施14天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返乡的人员,继续做好7天居家隔离+7天社区监测+三项采样检测(采集鼻咽拭子、粪便标本进行核酸检测,采集血液进行IgG、IgM抗体检测),确保不发生境外输入性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应配合社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5、严格管理省外出行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出省,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错峰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6、严控大型活动
举办会议、聚餐等活动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活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100人以上的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承办单位和承办场所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
7、严控公共场所接待规模
景区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
8、鼓励员工工作地休假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
衡阳:有河北旅居史的人员主动报告
1、河北入衡人员主动报告
请2020年12月15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的相关人员(包括务工、旅游、探亲、返乡大学生等),主动报告个人情况,报告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旅居地、入(返)衡时间、入(返)衡方式、联系电话、现住址等。
申报方式严格执行“三个主动申报”制度,即居(村)民向社区(村组)申报、社区(村组)向街道(乡镇)申报;企业职工向企业申报,企业向辖区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机关干部职工向单位申报,单位向辖区街道(乡镇)申报。各街道(乡镇)要将上述相关人员信息及时报告给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协调小组(指挥部)。
2、做好个人防护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协调小组(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马上组织开展登记、核实、管控等工作,对主动申报和排查出的相关人员立即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同时配合社区开展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报告并专车转运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
3、不得故意逃避、瞒报、谎报
如果有在接受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告知后仍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4、加强公众监督
社会公众一旦发现有告知书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后,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村镇、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报告或者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报告。
邵阳:家庭聚餐尽量在10人以内
1、有河北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告
2020年12月21日(含21日)以来有河北省旅居史,目前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医用防护口罩,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诊时向医生报告近期河北省旅居史。
2、这三类人员尽快、主动报备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河北省疫情动态,关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
以下三类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酒店)、现居地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与本次疫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2020年12月21日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高风险地区)、邢台市南宫市天地名城小区、天一和院小区、凤岗街道办事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与上述两类人员与有过接触的人员。
3、河北入(返)邵人员主动报备
鼓励河北省低风险地区的入(返)邵人员主动报备、主动前往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4、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建议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邵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和配合相关防控措施。
5、个人防护卫生
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使用公筷公勺、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6、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7、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广大市民要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和周围人员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
春节临近,为减少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提倡市民微信、电话、视频拜年,家庭聚餐尽量在10人以内,不大办酒席,不举办、不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避免人员聚集。不拥挤不扎堆,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减少出行,建议在当地过节,如非必要不出境旅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注意错峰出行,避免远距离长途旅行或探亲,降低出行风险。倡导简约、健康生活方式,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
岳阳: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
1、合理安排出行
根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动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做好居家健康观察
外地返乡后,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应自我居家健康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避免人员聚集
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避免远距离长途旅行或探亲,降低出行风险;倡导简约、健康生活方式,家庭聚餐尽量在10人以内,不大办酒席,不举办、不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
4、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家庭生活环境要定期清扫,厨房、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消毒,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5、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春节期间是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的高峰期,也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请到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食材,在外就餐时选择干净、卫生的饮食场所错峰就餐,多人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注意饮食均衡、合理膳食。
益阳:鼓励市民就地过年过节
1、有河北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告
请2020年12月15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的相关人员(包括务工、旅游、探亲、返乡大学生等),立即主动向所在地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址等。
2、避免人员聚集
区县(市)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开展登记核实、管控等工作。请配合社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报告,不要随意出行就诊。
3、不得故意逃避、瞒报、谎报
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告知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4、鼓励民众监督报告
鼓励广大民众发现有告知书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后,及时向所在地的村镇、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报告或者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报告。
5、鼓励市民就地过年过节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将出现高峰;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家庭聚餐、酒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多;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需求增加,货物物流量增大,多种因素叠加将加大疫情的传播风险。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高度关注、重视疫情防控,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做到“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游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践行网络拜年新风尚。
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出境,不要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鼓励市民就地过年过节,减少旅行带来的风险。
郴州:需做好居家健康观察
从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郴后,需做好居家健康观察,尽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体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本省或外地口岸入境、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入(返)郴后需继续做好7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参加聚会聚餐。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向社区报告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怀化:春节假期错峰返(离)怀
1、中高风险区来怀人员主动报备
2020年12月1日以来有大连市,12月9日以来有沈阳市、北京市顺义区,12月12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12月15日以来有黑河市、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怀人员,主动拨打怀化市各级防疫指挥部咨询热线或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要精准掌握辖区内在中高风险地区就读的怀化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情况,鼓励寒假期间留在当地,如需回怀,应在回怀前7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并提前向社区(村组)报备,回怀后落实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摸排,发现涉风险地区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
2、落实隔离措施
自中风险地区来(返)怀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需第一时间到集中隔离点接受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健康监测;
自高风险地区来(返)怀人员将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在入境口岸城市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来(返)怀后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
健康监测期间,严格单人单间防控,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场所、不聚会、不聚餐,每日向社区报告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3、合理安排出行
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出境旅行,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怀前后按提示2的规定执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
4、接触冷冻生鲜等注意防护
接触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货物或冷冻生鲜食品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接触前对外包装进行清洁消毒,接触后及时洗手、消毒,避免触摸口、眼、鼻等部位。
5、春节假期错峰返(离)怀
减少人群聚集,保持防护意识。春节假期错峰返(离)怀,在人群密集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扎堆、少聚集,不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格进行人员风险评估并控制在10人以下;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消毒、1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视频会议、小型会议,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规模和人数,50人以上的会议应制定规范完整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备,严格落实人员风险摸排、通风消毒、人员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
6、加强旅客体温检测
交通运输、机场、车站、码头等应加强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工作,对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高风险人员要落实闭环管理、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
7、超市、餐饮等做好防控措施
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场所应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员工健康监测、戴口罩、控制人群聚集、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接触进口或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等重点人群加强核酸检测;
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应严格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场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探视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8、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流程
医疗机构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一人一陪护、核酸检测、禁止探视等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门诊、个体诊所禁止截留发热病例、聚集性病例,应引导其到就近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现聚集性病例应及时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各类药店要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药物购买人群信息登记,发现相关药物销量明显增多时应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9、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师生假期管理,引导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怀大中专院校学生应尽量留在怀化,如需回家,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在家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返校时提供最近14天内健康监测记录及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
10、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1、非必要不返乡
返乡路途遥远,所接触的人群也较为复杂,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且短期返乡后,年后您将再次返回务工地,务工地也将对您开展相应防控措施。如条件允许,建议您留在务工地过年,可以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以减轻两地防控压力。
12、返乡提前报备
返乡前应密切关注出发地疫情风险等级,从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或从事冷链物流销售行业的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如实申报相关信息,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返乡后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登记报备。从其他地区返乡的,应在返乡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信息。
13、注意旅途个人防护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乡的,要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到家后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