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出入广州防疫出行政策
离"穗"政策: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地区内人员离穗需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入"穗"政策:
(一)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实施“三天三检”,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三天三检”,期间居家健康监测,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
(三)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从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返)穗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对澳门入境人员落实“3天3检”(已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穗后视为完成第一次),并做好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七)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2 、3 、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入境人员自外市入境且目的地为我市的人员,在外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可返回我市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西藏自治区来(返)穗人员(高风险区域除外),实行7天居家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新疆(含兵团,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对内蒙古自治区(返)穗人员(中、高风险区域除外)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一)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全域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二)青海省(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三)对宁夏全域(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四)对天津全域(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五)对深圳市来(返)穗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完成落地核酸检测,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1检),非必要居家不外出,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穗满7天,倡导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自我监测期间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十六)广州周边城市:1.对于深圳通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在社区和单位落实好名单管理,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每天一检,每日上岗前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2.对于东莞、中山等省内周边城市(不包括佛山、深圳)通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当所在区县被纳入低风险区管理,在社区和单位落实好名单管理,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隔天一检,每日上岗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3.对于佛山通勤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且持有当天采样记录往返广佛。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十七)省外抵穗人员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省内抵穗人员落实四个一措施(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八)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抵穗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穗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出行交通政策:
市内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交/地铁;
民航
(一)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二)对白云机场来(返)穗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就近落实免费落地核酸。
(三)有本土阳性个案报告省份旅居史的(返)穗人员建议持48小时核酸结果,并在抵穗后在机场或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
(四)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乘坐飞机等来(返)穗人员,登机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穗后须在机场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接受后续健康管理措施。48小时核酸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48小时核酸有效截止时间以航班计划起飞时间。
铁路
(一)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二)对广州火车站、广州东站、广州北站、广州南站、庆盛站、新塘站来(返)穗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三)有本土阳性个案报告省份旅居史的(返)穗人员建议持48小时核酸结果,并在抵穗后在火车站或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
(四)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乘坐火车等来(返)穗人员,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穗后须在火车站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接受后续健康管理措施。48小时核酸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
公路
从4月3日8时起,对所有从外省来(返)穗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外省来(返)穗司机进入我市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穗前所有货车司乘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物流企业主动报备车辆车牌、行驶路线、计划抵穗时间、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行程卡信息及核酸检测报告等情况。上述信息由物流企业向属地社区报告。
二、请所有外省来(返)穗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各高速出口、高速服务区的测温、查验行程码和扫码登记工作。现场查验健康码异常者需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需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排查。
三、所有行程码带星号标记的外省来(返)穗司机需在高速出口完成1次核酸采样检测,或在抵达抵穗6小时内主动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
四、请所有外省来(返)穗司机在穗高速服务区停车期间,尽量打包就餐;如需加油应尽量不下车,实现无接触式结账;如需上厕所,应规范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
五、请所有外省来(返)穗司机在穗期间严格落实工作点、居住点两点一线,保持隔天一次核酸检测频次,规范落实个人防护,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堂食就餐。
六、所有外省来(返)穗司机在穗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外省旅居史。同时,向物流企业报告。
七、对来自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阳性个案超过10例城市的来(返)穗货车司机实施7天居家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无在穗住所者由各区指定酒店集中住宿,费用自理。来穗当天及住宿期间需要离开者,由交通部门引导离穗。
水路
(一)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二)对南沙港客运站来(返)穗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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