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减免扶持详情
1、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经营场所物业及承租集体股份公司物业的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①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
②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③驻深央企、其他省市驻深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深圳市有关标准执行。
④市属、区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⑤鼓励市属、区属国有参股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市、区在有关政策中予以适当支持。
⑥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市、区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支持。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
2、对租赁南山区社会物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际经营者,按其所在区域分档次予以租金补贴。
每家企业的租金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个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补贴不超过5000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3、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建筑业企业、文化体育旅游企业,自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其租用的社会物业,所在位置被划为南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个月租金补贴,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的租金给予补贴。
对于规上工业企业、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建筑业企业、文化体育旅游业企业,每家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4、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各类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对南山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综合性商业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减免租金天数在半个月(含)以上的,按照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经营管理主体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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