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入伙通知书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二、提交租房材料
1.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2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1)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
(2)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学位】查询人口居住信息。
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注意: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家庭子女申请学位;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学位】即可获取《房屋学位申请授权书》下载入口)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不计算积分。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2.保障性住房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人租住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3.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2022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所提供的住房材料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的有关要求以2022年招生公告为准)。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是新购商品住宅未发放入伙通知书,或房屋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招生文件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