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2022-05-25编辑:Renee
【导语】:大家要清楚,生育津贴不等同与产假工资!那么在休假期间,能不能一边领生育津贴,一边领产假工资呢?

深圳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不能!职工不能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并不能划等号。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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