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人事务类外国人居留证件怎么办理(附)

2022-06-10编辑:Renee

申请条件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申请材料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可预约后打印);

照片可以在线上进行拍摄,拍摄完成会提供数码照片回执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外国】获取线上拍照入口

2、身体健康证明:18至7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口岸医院)在六个月内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居留证件延期、换发的可以不提交);

3、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国籍审查资料:为进行国籍认定,未满18周岁的儿童持外国护照首次在粤申请签证证件的,需提交本人出生证,外籍父母的外国护照等证件复印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籍的,提交父母中国护照及在居住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等证件的复印件。经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4、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来华探望常住外国人的,提供被探望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5、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提交由邀请单位/人出具的《申请签证证件的证明(担保)函件》;(可在我局网站点此进入下载模板)

6、被探望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7、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来华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提供在深圳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接受医疗服务的证明;

8、已满60周岁在中国境内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证明材料: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提供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经济来源证明;

9、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证明材料:因其他私人事务确需在华居留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有效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1、提交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本次入境的签证证件、本次入境章(请用箭头标注)的复印件;2、因护照遗失、被盗抢申请补发居留证件的,还需提交《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护照损毁补发居留证件的,出示被损毁的护照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11、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提交由邀请单位/人出具的《申请签证证件的证明(担保)函件》;(可在我局网站点此进入下载模板)

12、外籍华人来粤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按规定可申请有效5年内的居留许可,还需提供外籍华人证明材料;

13、雇主和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有效入出境证件;

14、雇主出具的申请函、聘雇合同和担保函件:提交由邀请单位/人出具的《申请签证证件的证明(担保)函件》;(可在我局网站点此进入下载模板)

15、经济担保和人身意外保险;

16、我国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17、外籍华人证明材料:因其他私人事务确需在华居留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创业计划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

年满70周岁无家庭关系成员、无房产的外籍华人,有亲友意愿照顾的,提供亲友的担保和生活费用证明(深圳市)

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5号统建楼四栋二楼(原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第二办证大厅)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51-56号综合窗口(仅办理就业者家属)

窗口预约入口: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外国】获取出入境大厅预约入口

进入预约入口——点击【出入境】下方的【外籍人员】——选择【拘留证件首次】——选择【私人事务】

收费标准

不满1年400元人民币;1年(包含)-3年(不包含)800元人民币;3年(包含)-5年100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摆放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2、持5天特区旅游签证、团体签证或我国单方面允许免办签证入境的,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受理其任何签证、居留证件申请;

3、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须在10日内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4、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同时提交原件、翻译件、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必须在注销其中国户籍后方可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业务,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外籍华人除正常提交相关事由申请材料外,再补充提交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等或广东省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可以申请5年以内的相关居留证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签证机关有权拒发签证证件,并可以不说明理由;

9、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10、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拨打咨询热线:0755-12367

温馨提示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港澳】获取港澳通行证办理入口、指南以及前往港澳签注办理指南

阅读推荐

深圳外国人停留证件办理指南

深圳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深户)

深圳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非深户)

深圳前往澳门签注办理指南

深圳回乡证办理指南

编辑:Re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