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考试方法
考试方法
1.测试项目设
①100米蝶泳、
②100米仰泳、
③100米蛙泳、
④100米自由泳、
⑤50米蝶泳、
⑥50米仰泳、
⑦50米蛙泳、
⑧50米自由泳八项
考生任意选取其中一项进行测试。
2. 考试场地、器材应符合《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的规定:在标准的25米或50米 (室内或室外)比赛游泳池进行。
3. 考官现场组织抽签。
按照抽签结果编排测试分组和道次,并宣布编排秩序。
4. 考生游泳服装应符合《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的规定。
5. 考试应按照《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编排秩序和游泳裁判方法有序进行。
6. 自动计时、半自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均为考试的正式计时方法,其成绩为正式成绩。
人工计时时,每道配备三名考官计时,不设终点裁判。
按规则规定录取考生最终成绩:
①在三块计时表中,有两块计时表计取的成绩相同时,该成绩即为正式成绩;
②如果三块计时表计取的成绩都不相同, 应以中间的成绩为正式成绩;
③如果三块计时表中只有两块正常运行,应以平均成绩为正式成绩。
7. 考生得分以计取的测试成绩在评分标准中所对应的分值为准,
若测试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低的分值作为其得分。
考生犯规,测试成绩则为零分。
8. 每个考生只测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