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
院士和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专家。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发达国家院士),或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专家;
2、人才与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的单位有全职工作关系,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评分细则
人才类别、在南山全职工作时间等指标分别先按百分制计算出分数(A、B),再分别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A×50%+B×50%。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人才类别 | 院士得 100 分;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得 80 分。 | A |
2 | 在南山全职工作 时间 | 3 年(含)以上得 100 分;3 年以下得 80 分。 | B |
总评分 | 计算方法:A×50%+B×50% |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院士证书、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文件。
4.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5.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序号 | 档次 | 得分 | 配租配额上限 |
1 | 第一档 | 90 分(含)以上 | 3 房 1 套 |
2 | 第二档 | 80 分(含)至 90 分 | 2 房 1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