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一)用人单位立户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业务,应先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的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以下简称“人才引进系统”)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二)网上填报信息并办理毕业生接收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也可由用人单位直接为毕业生填报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个人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并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选择接收单位后保存。
测评通过后,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用人单位经办人对个人填写的信息进行校核并在人才引进系统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并提交:用人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毕业生申报”—“新增人员”,输入毕业生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毕业生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并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备注:
1.用人单位如委托代理机构代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在测评通过后须选择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2.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在人才引进系统中申报毕业生接收信息。
3.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需在人才引进系统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并签订档案托管协议后,方可申报毕业生接收业务。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户籍地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农业户籍的毕业生,如在户籍地无法办理“农转非”,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农业”,其它人员选择“非农业”。
2.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
3.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信息等),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及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承担。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2号、7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2号、7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346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 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 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 米。 地铁:乘坐地铁1号线,竹子林站B1出口西行200 米。
咨询信息
咨询电话:0755-88123460;0755-12333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