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1.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门店、网站及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2.各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时间安排
1.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23日至2月26日)
(1)全面自查。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人员在于2月26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房源下架情况反馈到我会。
(2)行业自律。我会将开展培训工作,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严格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2.组织检查阶段(2021年2月27日至3月26日)
(1)收集、整理群众投诉。各区住房建设局、我会通过向社会公布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各种投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超出成交参考价格的投诉和举报;分类整理投诉、举报的问题;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各单位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如下:
区住房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地址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82918174 | js@szft.gov.cn |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7楼 |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5666030 | lh_zjj@szlh.gov.cn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8楼 |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6562854 | jsk@szns.gov.cn | 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A栋3楼 |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5037732 | jsjsfw@yantian.gov.cn |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 |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85901800 | bajs@baoan.gov.cn | 宝安区甲岸路17号 |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8587949 | zjfdcyk@lg.gov.cn | 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3199481 | gmzjj@szgm.gov.cn | 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 |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84517894 | csjsj@szpsq.gov.cn | 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坪山区人民政府二办6楼 |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3336616 | zjjbgs@szlhq.gov.cn | 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311 |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 0755-28333991 | zfjsj@dpxq.gov.cn |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3楼 |
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和水务局 | 0755-22101117 | zjsw@szss.gov.cn |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三楼东侧 |
市中介协会 | 83545354-611 | ts@szfzx.org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
(2)现场检查。在此期间,各区住房建设局根据机构将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被投诉、举报的经纪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填写检查笔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现场填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机构落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