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附后。
调整时间
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调整金额
●一类
适用地区:广州、深圳
月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月(广州)、2360元/月(深圳)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
●二类
适用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1元/小时
●三类
适用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小时
●四类
适用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月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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