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北京航线机票退改规则

2021-01-26编辑:Renee

三、国航—北京航线机票退改规则

生效时间

2021年1月4日起生效

适用范围

凡在2020年12月14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在2021年1月4日(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含)至2021年2月28日(含)之间北京进出港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退票及变更规则

(一)变更航班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变更航班,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航班或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先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客票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

如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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