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东海航空—北京航线机票退改规则
生效日期
2021年1月11日生效
适用范围
在2021年1月5日(含)前购买(支付完成),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6日(含)-2021年1月20日(含),由893票证填开,且客票有效期内东海航空实际承运的北京进出港的的客票。
退改票规则
1、2021年1月6日(含)前的航班,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到原出票地免费办理退票手续;在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2021年1月7日(含)-2021年1月20日(含)的航班,须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含)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到原出票地免费办理退票手续;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之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不允许办理航班改期;
4、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5、本文件下发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退改业务办理地点
1、客票退票:原出票地。